1、治安学的研究对象;(两个方面)
(1)宏观治安管理活动及其一般规律
(2)一般治安问题及其对策
2、治安学的历史发展;新中国经历了五个阶段
3、治安学在法学体系中的地位;
4、治安学的课程结构。
难点如下:
1、治安学的研究对象的理解;
2、治安学与其他学科的关系。
(1)治安学与行政法学:行政法学中有关行政法的基本原理、行政法律关系、行政行为、行政法律监督,以及行政违法与行政责任等方面的理论,对治安管理学具有指导作用。
(2)治安学与刑法学
刑法学与治安学从不同的角度,研究以不同的方式,有效地实现国家的职能。
(3)治安学与政治学 政治与治安行政管理具有内在的统一性。治安学与政治学有着内在的联系,特别是像治安行政执法,作为国家机关的行政行为,与政治学的联系更为密切。
(4)治安学与社会学 治安学与社会学存在密切关系。一方面,治安学要研究治安现象;另一方面,社会学要通过治安管理以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研究来研究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