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推理
一、定义、表现及分类
(一)定义:推理是由一个或一些判断得出另一个判断的思维形式。
(二)表现:在语言层面就是句子串。概念组成判断,判断组成推理。
(三)分类:演绎推理、归纳推理、类比推理。
二、演绎推理定义:从关于对象的一般性结论出发,通过推导即“演绎”,得出关于个别对象情况的认识。结论具有必然性,因此也被称为必然性推理。
(一)直言推理
1.三个推理关系:“所有”可推“这个”和“有的”;“这个”可推“有的”。
2.换位规则
(1)所有S都是P换位有的P是S。
(2)所有S都不是P换位所有P都不是S。
(3)有的S是P换位有的P是S。
(4)有的S不是P换位有的非P是S。
(二)联言推理附加规则、分解规则
(三)选言推理
1.p或q规则:
(1)p(p或q);
(2)否一必肯一。
2.要么p,要么q规则:
(1)肯一必否一;
(2)否一必肯一。
(四)假言推理
1.肯前必肯后。(注意:肯后得不出确定结果)
2.否后必否前。(注意:肯后得不出确定结果)
3.递推。[注意:p→(q→r)=(p且q)→r]
(五)综合推理
1.逆否等价:p→q=非q→非p。
2.德摩根律:非(p且q)=非p或非q;非(p或q)=非p且非q。
3.假言选言联言等价定理
(1)假言选言等价定理:p→q=非p或q。
(2)假言联言等价定理:p→q=非(p且非q)。
4.二难定理
(1)一般形式:①p→q,r→s,p或rq或s。②p→q,r→s,非q或非s非p或非r。
(2)变形式:①p→q,非p→qq。②p→q,p→非q非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