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尔文派新教的教育主张
加尔文教派的活动中心是瑞士的日内瓦,创始人是加尔文,教育主张体现在《基督教原理》中。加尔文认为所有人民的教育应由教会负责,教育本质上是宗教性的。
(1) 要求国家开办公立学校,提出普及、免费教育的主张,并进行了实践。(“普及教育之父”“免费学校的创始人”)
(2)教育目的具有双重性,既为促进宗教信仰,也为世俗利益;
(3) 初等学校用国语教学,注重文法练习和学习实用算术等学科;
(4) 中等教育,设置 7 个年级,创办了法律学校、文科中学;
(5) 高等教育,创办日内瓦学院,成为牛津、剑桥、哈佛等大学的办学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