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上因果关系的特点
刑法因果关系是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一种客观的引起与被引起的联系。刑法上的因果关系具有以下特点:(1)客观性。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也是不以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存在。(2)相对性。刑法研究因果关系的目的是解决行为人对危害结果是否应当承担刑事责任,所以,在认定因果关系时应当抽取危害行为与危害结果这对现象,研究其因果关系。(3)必然性。因果关系一般表现为两种现象之间有着内在的、必然的、合乎规律的引起与被引起的关系。这是因果关系基本的和主要的表现形式。(4)复杂性。在有些场合,因果关系会呈现出复杂的形态。主要表现为:一果多因和—因多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