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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点击查看

来源: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院 更新时间:2022年10月12日 14:34:27

近期很多院校发布了招生简章,也说明“考研信息战”进入了新一轮竞争,同学们在备考的同时,千万不要忘了去目标院校、目标城市的考试信息网,了解新的政策信息! 中国民航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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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民航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中国民航大学是中国民用航空局直属的一所以培养民 航高级工程技术和管理人才为主的高等学府,是中国民用航 空局、天津市人民政府、教育部共建高校,也是天津市“双 一流”建设计划和高水平特色大学建设高校。 学校设有天津东丽校区、宁河校区两个主校区,以及朝 阳飞行学院、内蒙古飞行学院、新疆天翔航空学院有限公司 3 个飞行训练基地。学校总占地面积 169.4 万平方米,总建 筑面积 87.4 万平方米。 现有 1 个一级学科博士授权点(安全科学与工程),14 个一级学科硕士授权点,7 个专业学位硕士授权点,38 个本 科专业。“顶尖安全、一流交通、知名航宇、精品信息、交 叉理学、特色文管”的学科生态体系正在逐步形成。安全科 学与工程入选天津市一流学科和天津市高校顶尖学科培育 计划,交通运输和航空宇航学科群入选天津市特色学科(群) 建设名单。工程学进入 ESI 全球前 1%。 历经 70 多年开拓进取,学校已成为中国民航专业技术 人才培养和科技创新的最高学府、主基地和主力军,致力于 成为民航领域的高等教育引领者、科技创新示范区、政策咨 询智力库、国际交流排头兵,并最终建设成为中国特色世界 一流民航大学。 

一、招收类型 我校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分学术学位和专业学位 两种类型。招生学科(类别)、专业(领域)详见《中国民 — 2 — 航大学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二、招生计划 中国民航大学 2023 年拟招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 1129 名 左右(含推荐免试、“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等),其 中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约为 491 名,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约 为 638 名,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计划约为 53 名。 实际招生人数将根据教育部正式下达的招生计划、生源 情况、实际录取推免生人数和学校发展需要等因素适当调 整。未完成的推免生招生计划将用于统考考生。 

三、学习方式 我校硕士研究生学习方式分为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两种。 我校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全 日制和非全日制研究生招生考试依据国家统一要求,执行相 同的政策和标准。新生入学后双向选择指导教师。 

四、学制 工商管理(125100)专业学制为 2.5 年,其余专业学制 为 3 年。 

五、报名条件 

(一)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人员,须符 合下列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2.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德良好,遵纪守法。 

3.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4.考生学业水平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⑴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本科毕业生(含普通高校、成人 高校、普通高校举办的成人高等学历教育等应届本科毕业 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录取当 年入学前(以我校 2023 级新生入学报到日期为准)必须取 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 《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否则录取资格无效。

 ⑵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本科毕业学历的人员。

 ⑶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后满 2 年(从毕业 后到录取当年入学之日,下同)或 2 年以上的人员,以及国 家承认学历的本科结业生,按本科毕业同等学力身份报考。 同等学力考生不能跨专业报考,且须同时满足下列条 件: ①通过 8 门与所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不含公 共课)考试(需出具由自考、成教或进修院校教务部门盖章 的成绩单); ②通过大学英语四级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在 425 分以 上。

 ⑷已获硕士、博士学位的人员。 

(二)报名参加以下专业学位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按下列规定执行。 1.报名参加法律(法学)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第

(一)条中的各项要求。 (2)报考前所学专业为法学专业(仅普通高等学校本科 专业目录法学门类中的法学类专业[代码为 0301]毕业生、专 科层次法学类毕业生、自学考试形式的法学类毕业生,以及 获得法学第二学士学位的人员可以报考)。 

2.报名参加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招生考 试的人员,须符合下列条件: (1)符合报名条件第(一)条中第 1、2、3 各项的要求。 (2)大学本科毕业后有 3 年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 得国家承认的高职高专毕业学历或大学本科结业后,符合招 生单位相关学业要求,达到大学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 5 年 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或获得硕士学位或博士学位后有 2 年 以上工作经验的人员。 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相关考试招生政策同时 按照《教育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工商管理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 教育的意见》(教研〔2016〕2 号)有关规定执行。

 3.具有推荐免试资格的考生,须在国家规定时间内登录 “全国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信息公开 暨管理服务系统”(网址:http://yz.chsi.com.cn/tm)填 报志愿并参加复试。截至规定日期仍未落实接收单位的推免 生不再保留推免资格。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 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六、报名程序 报名包括网上报名和网上确认两个阶段。 凡是符合我校报考条件的考生,请于报考前,仔细阅读 教育部、所在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报考点以及中国民航 — 5 — 大学的网报公告、通知等文件。 

(一)网上报名要求 

1.报名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10 月 5 日至 10 月 25 日,每天 9:00—22:00。网上预报名时间为 2022 年 9 月 24 日至 9 月 27 日,每天 9:00—22:00。 

2.报名网址: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下简称“研招网” (http:yz.chsi.com.cn 或 http://yz.chsi.cn)。 报名期间,考生可自行修改网上报名信息或重新填报报 名信息,但一位考生只能保留一条有效报名信息。逾期不再 补报,也不得再修改报名信息。 

3.考生报名时只填报一个招生单位的一个专业。待初试 结束,教育部公布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考 生可通过“研招网”调剂服务系统了解调剂办法、计划余额 等信息,并按相关规定自主多次平行填报多个调剂志愿。 

4.考生应按我校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 料。

 5.考生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 写在参加普通和成人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 生考试、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 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 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 严肃处理。

 6.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 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 — 6 — 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网址:http://www.chsi.com.cn)查询本人学历(学籍)信息。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 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7.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的考生,在网上报名时 须如实填写少数民族身份,且申请定向就业少数民族地区。

8.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的 考生,应为高校学生应征入伍退出现役,且符合硕士研究生 报考条件者〔高校学生指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含高职)、研 究生、第二学士学位的应(往)届毕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 生,以及成人高校招收的普通本专科(高职)应(往)届毕 业生、在校生和入学新生〕。考生报名时应当选择填报退役 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并按要求填报本人入伍前的入学信息 以及入伍、退役等相关信息。 我校 2023 年硕士研究生招生专业目录中,所有的“专 业学位所涉招生专业”均可接收“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 考生报考。因考生未按要求选择报考专业而造成不能考试、 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9.考生应当认真了解并严格按照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 要求选择填报志愿。因不符合报考条件及相关政策要求,造 成后续不能网上确认、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后 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0.考生应当按要求准确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并提供 真实材料,请核对确保信息无误。考生因网报信息填写错误、 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和复试)或录取的, 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网上确认要求 

所有考生(不含推免生)均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在网上 核对并确认其网上报名信息,逾期不再补办。网上确认时间 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国家招生工作安排和本地 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2.考生网上确认应提交本人居民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 原件(应届本科毕业生持学生证)和网上报名编号,由报考 点工作人员进行核对。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硕士研 究生招生计划的考生还应提交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 现役证》。

3.在录取当年入学前可取得国家承认本科毕业证书的 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本科生,须凭准考证(自考生)和学生 证(网络教育考生)方可办理网上报名确认手续。

4.未通过网上学历(学籍)校验的考生,在网上确认时 应提交学历(学籍)认证报告,以供核验。

5.所有考生均应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 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 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 

6.考生应按规定缴纳报考费。

7.考生应按报考点规定配合采集本人图像等相关电子 信息。

 七、资格审查

(一)我校将在报名、复试、录取及入学等各阶段对考 生的报考资格进行多次的严格审查,对弄虚作假的考生,一 经查实,按有关规定取消报考资格、复试资格、录取资格或 学籍。

 (二)在审查考生资格时,如发现伪造证件将通知公安 机关并配合公安机关暂扣相关证件。

 八、初试 (一)考生应当考前十天左右凭网报用户名和密码登录 “研招网”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使用 A4 幅面白纸打印,正、反两面在使用期间不得涂改或书写。考 生凭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参加初试和复 试。

 (二)初试日期:初试时间为 2022 年 12 月 24 日至 25 日(每天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考试时 间超过 3 小时或有使用画板等特殊要求的考试科目在 12 月 26 日进行(起始时间 8:30,截止时间由招生单位确定,不 超过 14:30)。

 (三)初试地点:以准考证上标注的地点为准。

 (四)初试科目:详见《中国民航大学 2023 年硕士研 究生招生专业目录》。 

九、复试、调剂及录取 (一)复试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用于考查 考生的创新能力、专业素养和综合素质等,是硕士研究生录 取的必要环节,复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1.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 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确定。复试办法和程序由我 校在复试前公布。

 2.教育部制定并公布参加全国统一考试考生进入复试 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后,我校在国家确定的初试成绩基本要 求基础上,结合生源和招生计划等情况,自主确定本单位考 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3.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两门与 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 同。加试方式为笔试。报考工商管理硕士的同等学力考生可 以不加试。对成人教育应届本科毕业生及复试时尚未取得本 科毕业证书的自考和网络教育考生,复试时也须加试两门所 报考专业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

 4.会计硕士、工商管理硕士的思想政治理论考试由我校 招生学院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二)调剂 我校将根据教育部有关政策制定本单位调剂工作办法, 详细说明接收考生调剂的时间、基本要求、工作程序、调剂 复试办法、联系咨询电话等信息,并提前在“全国硕士生招 生调剂服务系统”和我校官方网站公布。 

(三) 录取 

1.我校将在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 照教育部有关招生录取政策规定及各省级高等学校招生委  员会的补充规定,根据本单位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 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 确定拟录取名单。 

2.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应当在被录取前与我校、用人 单位分别签订定向就业合同。考生因报考硕士研究生与所在 单位产生的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若因此造成考生不能复试 或无法录取,我校不承担责任。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 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4.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 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者,录 取资格无效。 

十、信息公开公示 复试方案及录取办法将于复试前在我校研究生招生信 息网公布,各学院网站公布学院复试工作实施细则,各专业 招生人数和参加复试考生名单。录取阶段,在各学院网站公 布拟录取考生名单,并对参加专项计划、享受初试加分或照 顾政策的考生相关情况,在公布考生名单里进行说明,公示 时间不少于 10 个工作日。 

十一、学费与奖助政策

 (一)学费 全日制学术学位研究生 8000 元/生·年,全日制专业学 位研究生 10000 元/生·年,工商管理硕士(MBA)28800 元/ 生·年。 根据教育部文件规定,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需缴 纳学费。学费标准以入学当年天津市物价局批准的收费标准 为依据。 

(二)奖助政策 硕士研究生奖助体系中各类奖助学金评定和助学贷款 等办法按我校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十二、就业去向 硕士研究生按照就业去向分非定向和定向研究生。定向 就业的硕士研究生按定向合同就业;非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 生按本人与用人单位双向选择的办法就业。我校硕士研究生 人才培养主要服务民航及航空工业单位管理、研发、教育、 审定、运行及技术工程等部门,也为国际同领域交流与合作 输送人才。

 十三、其他 

(一)我校研究生招生的最新信息,请查阅我校研究生 招生信息网。 

(二)我校不举办或参与任何考试招生辅导活动,不提 供任何考试有关资料。 

(三)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住宿由学校统一安排,非全日 制硕士研究生学校不安排住宿。 

(四)在职考生在报考前需与所在单位协调处理好报考 研究生产生的各类问题,若出现考生无法参加考试、学校无 法获取相关材料或调取档案等问题,造成考生不能参加复试 或无法被录取等后果,由考生自行承担。

(五)研究生培养学院所在校区由学校统一安排。

 (六)本招生简章由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院负责解释。 如国家出台新的研究生招生政策,则以教育部发布的研究生 招生政策为准。 

十四、咨询及申诉渠道 通信地址:天津市东丽区津北公路 2898 号 邮政编码:300300 联系部门:中国民航大学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 电子邮箱:caucyjs@cauc.edu.cn 研招网址:https://www.cauc.edu.cn/yjsy/ 研究生招生办公室:022-24092146 纪委办公室:022-24092242

原标题:中国民航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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