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通心理学知识点:思维的过程
思维的过程包括:分析与综合、比较与分类、抽象与概括、具体化和系统化。
(1)分析与综合
分析与综合是思维的基本过程。
分析是指在头脑中把事物的整体分解为各个部分或各个属性。人们的分析往往从事物的特征和属性入手。如:段落大意。
综合是在头脑中把事物的各个部分、特征、属性结合起来,了解它们之间的联系,形成一个整体的过程。如:中心思想。
分析是综合的基础,任何一种思维活动都既要分析,又要综合。
(2)比较与分类
比较是把各种事物和现象加以对比,确定它们的异同点以及关系。比较是以分析为前提的。如:比较内隐记忆与外显记忆。
分类是在头脑中根据事物或现象的异同点,把它们区分为不同种类的思维过程。分类是在比较的基础上,将有共同点的事物划为一类,以揭示事物的一定从属关系和等级系统。如:比较感觉记忆、短时记忆、长时记忆后将三种归为一类按时间长短划分的记忆。
(3)抽象与概括
抽象是在头脑中把同类事物或现象的共同的、本质的特征抽取出来,并舍弃个别的、非本质的特征的过程。抽出共同属性,如:钟能计时。
概括是在抽象的基础上,形成对事物概括的认识。一般分为两种,初级概括是在感觉、知觉、表象水平上的概括。高级概括是根据事物的内在联系和本质特征进行的概括。
抽象和概括是紧密联系,难以分开的。抽象越能离开具体的事物,在此基础上形成的概括水平也就越高,越接近事物的本质。
(4)具体化与系统化
具体化是指在头脑中把抽象、概括出来的一般概念、原理与理论同具体事物联系起来的思维过程;
系统化是指在头脑中把学到的知识分门别类地按一定程序组成层次分明的整体系统的过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