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因和结果
(1)、原因和结果是揭示客观世界中普遍联系着的事物,引起被引起、彼此制约的一对范畴。原因是引起一定现象的现象。结果由于原因作用而引起的现象。
(2)、判断前后相继的两个现象之间是否具有因果联系,其根本标志是看它们是不是引起被引起的关系。
(3)、原因和结果的区分既是确定的又是不确定的。如果把两个具有因果联系的现象从普遍联系中抽出来加以考察,原因与结果的区分是确定的,如果把它们放在世界无限发展的链条中去考察,那么原因和结果的区分则是不确定的。同一个现象是在一种关系中是结果,在另一种关系中则是原因,反之亦然。
(4)、原因和结果相互作用、相互转化、互为因果。
必然性和偶然性
(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2)、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有区别的。表现在:①必然性是指在事物发展中一定如此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必定发生的、不确定的趋势。②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造成的。③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它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则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
(3)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
可能性和现实性
可能性是指包含在现实事物之中的、预示着事物发展前途的种种趋势。现实性是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存在。
可能性和现实性是相互依赖、相互转化的。①可能性和现实性相互依存,密不可分。②可能性和现实性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
现象和本质
本质与现象是揭示事物内部联系和外部表现相互关系的一对辩证法的基本范畴。
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是决定事物性质和发展趋向的东西。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是本质在各方面的外部表现。本质和现象是对立统一关系。任何事物都有本质和现象两个方面。世界上不存在不表现为现象的本质,也没有离开本质而存在的现象。本质和现象是统一的,但二者又有差别和矛盾。
本质从整体上规定事物的性质及其基本发展方向,现象从各个不同侧面表现本质;本质由事物内部矛盾构成,是比较单一、稳定、深刻的东西,靠思维才能把握;现象是丰富、多变、表面的东西,用感官即能感知。假象从否定方面表现事物的本质,给人一种与事物完全相反的印象,掩盖着本质。假象的存在明显表现出本质和现象的矛盾。因此不能简单地把现象与本质等同起来。
内容和形式
内容与形式是辩证法的一对基本范畴。
内容是事物一切内在要素的总和。形式是这些内在要素的结构和组织方式。
例如,社会各阶级在国家中的地位是国家的内容,统治阶级如何组织国家政权机关则是国家的形式。内容和形式是辩证的统一。
任何事物既有其内容,也有其形式,不存在无内容的形式,也没有无形式的内容,内容决定形式,形式服从内容,并随内容的变化而变化。形式对内容又有反作用,形式适合内容,就促进内容的发展,形式不适合内容,则阻碍内容的发展。内容和形式之间存在着差别和矛盾。内容是经常变化的,形式比较相对稳定,形式往往落后于内容,从而造成新内容与旧形式之间的矛盾。内容和形式的差别又是相对的。